各获证组织:
为贯彻落实《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国市监认证发[2023]86号)》,督促获证组织落实主体责任,深入排查获证产品质量风险,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,上海时迎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决定组织开展获证组织自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原则
请获证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,加强组织管理,及时完成《获证组织自查报告》;必要时积极配合我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,切实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。
二、自查重点
1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:
是否存在获证组织管理文件形同虚设,与实际运行方法脱节?
是否存在应付认证检查,突击补记录、补文件的情况?
是否存在未按认证要求组织生产,实际生产产品与获证产品不一致,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和安全等问题?
2、是否按要求保留认证档案
3、获证组织和/或组织的管理体系和/或获证产品变更情况
4、认证组织和/或认证产品是否发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、发生重大疫情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、主管部门处罚、产品召回等情况。
三、自查期限
本次自查报告及整改资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)需认证填写并加盖公章,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我机构。